立案登记:一场万众期待的司改大考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首月的相关情况(6月11日摄)。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在为当事人办理立案登记(5月4日摄)。

照片故事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 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两字之差”让全国法院在一月间经历了一场“最坚决、最彻底”的改革。

“信访少了,信法多了”,改革一个月来,全国各地的法官们海量接案,数十万当事人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单》。行政案件的成倍激增在彰显司法体制改革决心的同时,也让依法治国的信念深入人心。

改革有哪些突出变化?百姓得到了哪些实惠?法院如何应对“案少人多”难题?……面对舆论聚焦的诸多热点,新华社记者在多地展开了实地调研。

改革满月记:“法官海量接案、百姓齐齐点赞”

变审查为登记,书面补证,先立案、后缴费……5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法院最坚决、最彻底的一次改革。”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雯这样评价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立案登记制改革。

5月4日9时,立案登记制实施的首个工作日,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磊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立案。

取号、排队、导诉咨询、窗口办理、立案完毕,整个流程走下来,孙磊看了一下手表,从进门到出门,才用了22分钟。与此前少则2小时多则半天相比,速度大大提高。

改变的除了效率,还有服务。

6月8日14时,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讼专员小严从立案窗口法官手里接过一张《一次性补正告知书》,上面详细列明立案还欠缺哪些材料。

“以前来立案少说也得跑3趟,现在差什么材料,法院会一次性书面告知。”细数着书面补证单列出的事项,小严心里“有数了”。“一切顺利的话,只要再来一次,案子就能立上了。”

“畅通诉讼渠道,保证百姓诉权。立案登记制将改变过去‘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将更多的社会矛盾纳入法治渠道解决,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裕华说。

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晒出立案登记制改革首月“成绩单”: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113.27万件,同比增长近三成,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江苏、浙江、山东法院的登记立案数量均超过8万件,北京、河北等9个地区立案数量均超过4万件。北京、河北、河南、辽宁等地的立案数量增幅均超过四成。

5月12日13时,还不到下午上班时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二庭庭长李有光办公室的桌上就已经堆满了上午受理的案件材料,李有光正在将同类、关联案件加以归类。

“今天一上午送来的案子就有160多件。现在庭里每个法官受理的未结案件平均在320件左右。”李有光说,立案登记制实行一周,民二庭受案量同比增加160%,预计全年受案数量将突破1.5万件。

材料核对,电脑录入案由、原被告信息,增发《案件受理通知书》、《接受材料清单》……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专职立案员孙婧萌每接待一个案子,上面的流程就都要走一遍。遇到材料不全的,还要填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碰上当事人不了解法律规定的,还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最多时一天要立一百二三十件案子,忙起来想喝口水都顾不上。”孙婧萌说。

行政案件成倍激增:让“信法不信访”成为常态

2015年5月4日,一名当事人在重庆云阳法院立案窗口与工作人员交流,递交诉讼材料申请办理立案手续。新华社发(饶国君 摄)

“几个月前,四川省泸州市的几个村民还在为状告当地国土资源局不作为四处‘讨说法’,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村民们已经顺利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单》。”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庞理鹏说,这只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他从全国各地接到的数十件行政诉讼案之一。原本“信访不信法”的当事人,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5月份各地增幅最大的立案数量为行政案件,即俗称的“民告官”案件,全国法院同比增幅达到221%。其中天津法院同比增长752.40%,山西法院同比增长480.85%,上海法院同比增长475.86%。

少则4倍,多逾7倍的案件“激增”背后,是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双重效应”的结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解释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红头文件”一并审查、案件受理范围从原来的8大类拓展至12大类……新法可诉范围的加大和立案门槛的降低,成为案件数量增长的重要因素。

“民告官”取证难怎么办?可以与“一把手”对簿公堂。

“去法院起诉,需要当事人拿出证据。但有的证据在行政机关手里,他们不给,老百姓也就没法起诉。”从业20多年的律师马天岳说,以房屋拆迁为例,立案登记制实施前,老百姓起诉到法院,法院还要找政府了解情况。几天过去,房子被拆了可能案子还没立上。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先拆后诉”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如果你把证据故意捂在被窝里,无论你是市长还是局长都有可能站上被告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立案登记制改革对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方面,“一把手”能够将政府制定政策初衷在法庭上向民众更好地解释和说明;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行政机关更好地审视自身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立案登记制改革无形中赋予了法院更多的社会治理与监督职能。过去基层单位用“红头文件”堵住了很多问题,甚至为行政机关违法违规施政做背书,而新的《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明确,法院可以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一并进行审查。“这不仅对法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意味着‘红头文件’不能再‘有权任性’。”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陈良刚说。

直面“案多人少”: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

“案子多了好几倍,法官还是这些人。”除了立案数量倍增,审判难度也在不断加大,本来就面临“案多人少”困难的法院压力骤增。

“各级法院已经建立起一整套制度保障,密切关注并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同时强化人员责任意识。”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雯说。自5月份起,全国各级法院正在调动一切力量应对这一场司改大考。

在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所有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无论是院领导还是综合保障部门人员,均参与审理案件。同时,针对大标、疑难复杂案件,组成专门合议庭,审判长由院、庭长担任。以减轻一线法官的审判压力,提高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水平。

在北京,我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推动审判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将案件进入业务庭的流程分解成10个环节。庭长、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每一个工作角色都明确各自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流水线作业显著提高了审判效率。

在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建立诉调中心,引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以及其他的仲裁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该院50%以上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在诉调中心就得到解决。同时,着重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让法官办精品案,简单案件通过速裁程序解决。

诉讼频遭恶用:让“严格守法”为“合理用法”护航

2015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宣誓。新华社记者潘昱龙摄

立案的门槛降低了,虚假诉讼和滥用诉权的现象逐步显现。日前,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接到一起诉讼,当事人起诉演员赵薇“在电视中瞪他”,要求法院予以登记立案,引起舆论热议。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的遭遇并非个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有的当事人退休后觉得单位给自己的级别待遇太低,想起诉单位;还有的当事人享受了福利分房、货币分房,但没有以前的老同事分得好,也想用打官司解决问题。

全民法律意识增强是进步,但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前提是“严格守法”。甘雯表示,最高法此前预测到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讼等问题,在现有法律制裁基础上,相关部门也在研究如何加大对类似问题的惩治力度。

为减少当事人滥用诉权等问题的发生,各地法院也在积极探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实施“诚信诉讼承诺书”制度。当事人或者律师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相关信息真实、杜绝在审判活动中滥用诉权以及虚假陈述等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还有一些法院尝试发挥信息共享和风险提示功能,对于虚假诉讼嫌疑但尚无法确认的案件,在立案庭移交给审判庭时,通过随卷附告知书的形式提示审判法官,最大限度降低恶意诉讼对司法资源的浪费。

天河区人民法院则创新性地运用“手机轻应用”的形式,通过制作“一图读懂立案登记”,让百姓能够通过手机轻松了解到“什么官司可以打、什么不该打”等问题,从而在源头上解答了公众对于立案登记的疑惑,同时通过严谨的诉讼流程演示,让民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法律并非儿戏”。

“我国社会目前面临的诚信危机,如何防范虚假诉讼,是落实立案登记制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认为,滥用诉权行为,不仅浪费国家有限的司法资源,而且损害司法权威;不仅侵犯其他公民权益,而且动摇整个社会的诚信基础,严重破坏国家法治秩序。

王亚新等专家一致认为,对于这些滥用诉权的行为,需要加大惩治力度,依照情节轻重,根据法律规定分别追究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从而通过制度设计营造法制管理的社会环境。(记者:熊琳、魏骅、詹婷婷 参与采写:罗沙、鲁畅、毛一竹、黄安琪)

———— 全文 ————

———— 收起 ————

立案登记知多少

当事人如何起诉?

赵薇被诉“瞪眼”:

立案登记制≠滥用诉讼

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 罗沙)5月1日,全国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最高人民法院6月9日晒出一个月来“成绩单”: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113.27万件,同比增长29%,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熊琳)作为我国继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之后的第二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自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过去一个月立案数量明显增长,日均立案数量增长近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