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套”政策让民有所居

文/浙江频道:徐乐静 翁璟

王汝财是个土生土长的浙江兰溪人,多年来,他和哥哥王汝清一起住在一间6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可谓是“家徒四壁“。

加之他们人太老实,话不多,兄弟二人50岁左右都没有娶到老婆。

2013年,兰溪城中村改造出台“双高套”政策,王汝财第一批签字同意搬迁。很快,兄弟二人每人获得了190平方米的高层安置。

王汝财选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剩下的面积换成了赔偿款,好好地把家里装修了一番。当年11月底,就娶了老婆,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好日子。

王汝财所在的排岭村位于兰溪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

随着城市的扩张,该村四周建起了行政服务中心、客运西站等,周边人流量大,十分热闹。但由于当地基础设施落后,没有下水管网、没有公共绿地,存在房屋老化、消防问题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这些问题长期困扰着村民,致使村民生活质量差,矛盾多。而排岭村也随之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城中村”。

“不是不想拆迁,只是难度太大了。”排岭村党支部书记吴瑞康回忆说,早在2002年,村里就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定异地建新村,只是拆迁一事牵扯太多,太复杂,从2002年到2010年一直进展不太顺利。

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改善民生,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实现人民住有所居,排岭村这座“城中村”的改善拆迁变得迫在眉睫。

根据《兰溪市城区农村住房改造实施办法》,当地拟定了《排岭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13年9月16日,正式启动排岭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

截至2013年,111套排屋全部建成,高层安置房也已经结顶。这次拆迁安置工作出奇的顺利,三周完成70%,六周完成80%,仅用半年时间拆除任务全部完成。

兰溪市兰江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徐跃彬透露了缘由,因为兰溪在拆迁之前出台了实实在在的惠民“双高套”政策。

所谓“双高套”,是指在两方面“高”,第一是根据村民现有房屋合法占地面积,在拆迁时往上高一档;第二是在“原本高一档的面积”和“按家庭人口批基建房限额面积”之间,选择高的一个来安置。另外,在安置的排屋和高层楼房之间选择,选择排屋的按照1:1安置,选择高层的按照1:4安置。

例如村民吴竹清一家三口,他们原本住着一套120平方米的二层楼,拆迁后就高安置了125平方米,因为他家选择了高层安置,所以总共获得了500平方米的安置建筑面积。

“我们夫妻两人住一套,女儿住一套,还有一套既可出租也可以出售。”吴竹清家选了三套房子,如今日子过得乐呵呵的。

据悉,排岭村改造拆迁已经成为浙江省的典范,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曾在会议上点赞兰溪的“双高套”政策,要求其他各地学习借鉴。